金融法律业务
来源:林中虎律师
发布时间:2007-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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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律业务涉及银行与非金融机构各类业务。从事对中央银行、外资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合作银行、股份制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主体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服务: 外资银行参股、控股中资银行; 设立独资、合资汽车服务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金融合作项目; 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事务; 银行与非金融机构的托管和市场退出及清算; 企业贷款; 出口信贷 担保; 信用证; 债务重组; 银行与企业债权重组; 资产管理与运营(出售、拍卖、合资经营); 创业基金; 商业票据可转换债券 回购协议及债券回购 项目融资 贸易融资 商业保险 银团贷款 国际结算 保险 融资租赁 委托理财 外汇 资产证券化 消费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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