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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允诺陪嫁婚后未兑现 丈夫起诉离婚未获支持

来源:马光明律师
发布时间:200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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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允诺陪嫁婚后未兑现 丈夫起诉离婚未获支持




张某与邓某于2004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经两年多的相处,二人走进了婚姻殿堂。结婚初期,二人感情尚好,但时间不长二人便经常发生口角。
  张起诉称,因邓工作繁忙,二人在婚前接触不多,双方缺乏了解,无感情基础。另外自己在感情上受到邓欺骗。这是因为,结婚之前邓说要陪嫁一辆轿车,婚后还说有陪嫁2万元。但时至今日,他仍未见到这些陪嫁。婚后他和邓经常因生活琐事打架,现在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因此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
  邓表示,张成所述并不属实,双方婚前和婚后感情很好。关于陪嫁问题,她表示,陪嫁多少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邓在庭审中坚决不同意离婚,并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系自主婚姻。婚后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应冷静解决,妥善处理,相互关爱、扶持和照顾。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离婚,被告坚决不同意。因此原告应给予被告重新和好的机会,继续坚持离婚不妥。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所以本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否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据,而张某的理由并不能说明夫妻感情破裂了,所以法院没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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