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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房主合同怎么写

来源:杨芳律师
发布时间: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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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转租房主合同怎么写

  转租房主合同的写法如下:

  1.写明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

  2.房屋用途;

  3.租赁期限;

  4.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

  5.房屋维修责任;

  6.转租的约定;

  7.解除合同的条件;

  8.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转租房子有哪些要注意的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三、哪些房屋不能转租

  以下房屋不能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

  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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