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峰律师

邓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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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综合,公司企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知识产权

来源:邓海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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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纠纷,知识产权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与地位,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有发生,阻碍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居间解决当事人双方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的行政行为,其发挥着有效配置经济资源、迅速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作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解决的一种途径,行政裁决理应发挥出一定的作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是知识产权行政主体依据法律的授权,以第三者身份,遵循特定的程序,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由于法律对其的界定、规定不健全、欠完善,导致实际运用较少,未能发挥出较大的作用。本文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做出法理界定与分析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本文共分以下几个章节。“前言”通过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等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阐述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概念界定,并指出在现行制度层面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存在的缺陷以及其对实践运作造成的弊端,由此引出了本文写作的学术意义及实践价值。“第一章”阐述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多维度的宏观背景及理论依据,证明该制度的存在有着坚实的理论背景的支持,具体包括:其一,在社会纠纷多发的时代背景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存在有着必要性,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一种;其二,现代社会行政权力扩张,行政权具备了部分司法权的功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即为一例;其三,由于知识产权涉及到公共利益,通过行政权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进行处理有必要性及可行性。“第二章”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进行了多角度的性质考量,首先分析了该机制具备私权的行政救济性、侵权纠纷解决的准司法性、行政裁决性的非终局性等性质;其次论证该制度所具备的专业性优势、效率性优势、经济性优势、政策形成优势等,以说明该制度的存在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最后分析了该制度的基本原则。“第三章”立足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领域现行有关的中国法律规,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受案范围、行政主体、行政程序、结果及法律效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角度对制度设定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评价,一一指出现行制度的缺陷,从而说明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之所以未能发挥出较好的作用,其原因部分在于制度的设置不够完善。“第四章”分别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受案范围、行政主体、行政程序、结果及法律效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角度提出了制度完善的具体意见,商标作为商品经济的产物,不仅能够使消费者显著区分商品或服务标志,而且能够给生产者、经营者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商标侵权纠纷与日俱增,传统以司法途径为主导的纠纷解决机制面临巨大挑战。面对专业化、多样化、复杂化的民事纠纷,世界各国在改革司法制度的同时,还十分注重发展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其中,民事纠纷的行政处理机制广受青睐,因为行政处理机制解决民事纠纷相比诉累繁重的司法途径具有高效、灵活等特征。而商标侵权纠纷是与公权力密切相关的私权,且具有较高的技术性要求,涉及的利益群体较为复杂,这些特点共同决定了通过行政处理机制解决纠纷比司法途径更具优势。另外,从传统以和为贵的思想及行政权在人们心中的崇高地位考量,行政处理机制更容易推广和实践。然而,我国目前并没有建立完善的行政处理机制,仅在《商标法》中规定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进行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但是对于二者的法律效力和程序设置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这就必然会导致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的脱节。而关于行政裁决与行政调解的法律救济,《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更是没有提及,这不仅导致了司法实践的困难,而且会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避免承担法律责任而不愿启动行政处理机制。因此,为了充分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权衡各级利益主体的利益,从而更好地解决商标侵权纠纷,稳定市场经济,必须结合我国实际,完善商标侵权纠纷的行政处理机制。本文主体部分共分为四章:第一章界定了商标侵权纠纷行政处理机制的相关概念。笔者通过对商标、商标侵权以及行政处理机制等概念的界定和法律特征的分析,不仅明确了本文研究范围,也为下文分析行政权介入商标侵权纠纷的合理性奠定了基础。第二章对行政权介入商标侵权纠纷的正当性作出分析。笔者首先对行政权一词作出明确解释,指出行政权并非建立在三权分立理论基础之上,而是与行政职权等概念相同。之后,以行政权介入民事纠纷的社会背景为基础,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分别说明行政权介入商标侵权纠纷的正当性。第三章及第四章通过分析我国现有的商标侵权纠纷的行政处理机制,提出现有行政处理方式的立法缺陷,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提出增加行政仲裁制度的建议,最终将之与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结合起来,提出完善商标侵权纠纷行政处理机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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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邓海峰
  • 执业律所:广东鼎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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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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