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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孩子出庭怎么办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02-27 浏览量:0

离婚的时候很多夫妻是有孩子的,尽管夫妻离婚了但是子女和父母之间的关系并非要改变,父母也需要对孩子进行抚养,但是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孩子还特别年幼,很担心给孩子造成伤害。那么起诉离婚孩子出庭怎么办?接下来就由编辑为您详细解答这一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孩子出庭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

  1、离婚诉讼,原则上当事人必须出庭;

  2、当事人指夫妻双方,所以小孩原则上不必出庭;

  3、但小孩可以作为证人,那么如果法庭通知,小孩就要出庭;

  4、关于抚养权的问题,对十岁以上的小孩,法庭会征求其意见,此时也需要小孩出庭。


  二、当事人是否一定要出庭

  在办理离婚案件中,经常有当事人不愿面对对方或者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想到庭,并要求律师全权代理离婚事宜。 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在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庭的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并非必须出庭。但是,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而夫妻感情变化微妙,即便是有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无法体会和准确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为维护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出庭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据此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参加离婚诉讼。

  三、离婚诉讼中原告一定要出庭吗

  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中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1、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离婚案件的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只能就财产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无权对身份关系方面的权利进行处分,如不得代替当事人同意离婚。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按撤诉处理。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除外。

  2、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须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特殊情况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

  3、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以上就是编辑为您归纳有关起诉离婚孩子出庭怎么办这一问题的解答。离婚诉讼,原则上当事人必须出庭。当事人指夫妻双方,所以小孩原则上不必出庭,但小孩可以作为证人,那么如果法庭通知,小孩就要出庭。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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