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永律师

刘志永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刑事案件

刘志永律师告诉你:合同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没有公章,该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刘志永律师
发布时间:2011-12-22
人浏览
 

刘志永律师告诉你:合同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没有公章,该合同是否有效
【案例一】
李小姐在某软件公司做文秘工作两年多了。最近,在工作中出了几次差错,让总经理很不满意。于是,公司决定解除她的劳动合同。李小姐感到很委屈,就找公司领导理论,谁知公司领导拿出了当年签定的劳动合同,发现劳动合同上并没有盖公司的公章。这下,公司的态度更强硬了,就对李小姐说,当初咱们签订合同时公司并没有在合同上盖章,只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因此,这份合同是无效的。李小姐认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公司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这就表示公司认可该合同,怎么能说是无效合同呢?为此双方起争议,公司遂将该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请求认定合同无效。
【案例二】
2006年,张先生和一食用油公司签订了一份花生买卖合同,当时食用油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在合同上签字,但没有加盖公司公章。现在,张先生向该公司追要欠款,食用油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吴某却说,合同没有加盖公司公章无效。张先生问:我和食用油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专家意见】
刘志永律师解释:合同没有加盖单位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该合同有效。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以法人名义对外作出的行为应由法人承担责任,盖具公章并非合同有效的必备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经过要约、承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法定代表人作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当然有权在合同上签名以示对合同内容的确认。在这里,强调的是双方合意,而不是形式上的盖章。对于合同生效所要满足的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包括:“(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在合同上签字而不盖章并没有违反上述规定。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形包括:“(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在合同上签字而不盖章不是其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故合同有效。
例外情况是,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在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知对方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而仍与其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名而没有盖章的合同对该法人代表的单位没有约束力。

 

以上内容由刘志永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刘志永律师咨询。
刘志永律师
刘志永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 483人好评:104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志永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616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