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与临时建筑
来源:程波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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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不仅仅存在于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同样存在违章建筑。城市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无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建筑物,但未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章建筑主要包括:⑴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⑵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⑶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⑷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⑷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农村违章建筑,是指在乡、村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的建筑物。农民在原有宅基地上建造住宅的,也必须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规划管理办法,否则也属于违章建筑。
临时建筑,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经过规划部门审批许可,建设的结构简易、临时性的、短期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有经过批准许可而建造的临时建筑也是违章建筑的一种。临时建筑有一定的期限限制,逾期没有拆除的临时建筑也将按照违章建筑处理。
违章建筑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建筑人无法取得所有权。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合法建筑,建筑人的权益受法律保护。
拆除违章建筑原则上不予补偿,而拆除批准期限内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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