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定期支付利息为诱饵的虚假私募举例
来源:李大贺律师
发布时间:201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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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向你推荐私募产品时描述:“股权投资(原始股),有实业,短期收益高(月息6分),长期收益稳。”你最好的风险规避方式就是回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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