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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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

林地变为耕地的,是否违法?

来源:陈晓伟律师
发布时间: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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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变为耕地,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成立犯罪。

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草林。林地又分出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迹地和苗圃6个二级地类。

根据刑法的规定,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改变土地用途包括: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者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者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等。

根据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司法解释规定,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或者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达到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标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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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陈晓伟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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