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治国律师

赵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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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擅长: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哪些情形应终止失业保险待遇

来源:赵治国律师
发布时间:20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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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新就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并已办理了就业手续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其档案代管机构,为其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未委托档案代理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申报,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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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赵治国
  • 执业律所: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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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20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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