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哪些情形应终止失业保险待遇
来源:赵治国律师
发布时间:2010-12-30
人浏览
(1)重新就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并已办理了就业手续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其档案代管机构,为其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未委托档案代理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申报,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内容由赵治国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赵治国律师咨询。
![赵治国律师](http://att2.lawtimeimg.com/photo/2010032309405580_220wh220.jpg)
赵治国律师
帮助过 7人好评: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