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某非法持有毒品700余克被判10年徒刑
来源:周昌发律师
发布时间:201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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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某非法持有毒品700余克,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现已审结。公诉机关指控吕某非法持有毒品罪成立,处以10年有期徒刑。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周昌发律师受吕某家属委托为吕某做从轻、减轻辩护。周律师提出如下的辩护意见:
首先,被告吕某属吸毒人员,长期吸食毒品,本案提及的另一名嫌疑人“艾中”也长期吸食毒品。“艾中”将毒品交给吕某后直到公安机关抓获,二人已经吸食了一部分。可见,吕某持有毒品主要是为“艾中”保管,并从中获取一部分吸食,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其次,被告某由于不幸染上吸毒,自己本身就是受害者。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其积极配合公安人员开展工作,具体说就是如实交代了自己租住的地点,且带公安机关到租住地,查获隐藏的毒品。可见,其如实坦白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恳请法庭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最后,案发至今,吕某在看守所认真悔悟,积极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且已经戒毒。其本人深知自己的犯罪行为应受到刑罚处罚,但力求通过改造早日回到社会,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守法公民。可见,被告吕正全的悔罪态度好、主观恶性小、可塑性大,望法庭充分考虑这些情节。
周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基本都得到了法院的采纳,被告对自己领刑10年表示不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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