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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姐刺伤表弟案追踪 死者家属要“凶手”道歉

来源:周昌发律师
发布时间:20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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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弟遇刺,凶手竟是表姐。昨日获悉,此案将于近期在呈贡县法院开庭审理。民事部分,死者李建昌的家属要求被告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万元。

杨如华和李建昌是表姐弟,同为大理州宾川县人。在李建昌尚未考入云南民族大学之前,两人就产生了恋爱关系。李建昌家人说,李建昌曾想过放弃这段畸恋,并开始冷淡杨如华。

2008年9月,复读一年的李建昌考上云南民族大学,杨如华也跟着到了昆明。今年4月5日,22岁的杨如华到云南民族大学呈贡校区找李建昌。当晚10时20分许,双方在学校食堂门口因感情纠葛发生争执,杨如华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伤李建昌胸部,李建昌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呈贡县公安局于次日凌晨2点30分许,在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宿舍地下室内将杨如华抓获。经审讯,杨如华交代了犯罪事实。

事后,校方与受害者家属达成补助协议,受害方家属获得校方一笔一次性补助金。

昨日,李家人的委托代理律师周昌发表示,李家人对被告人在刑事部分的处理上,没有特别的要求,希望法院能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判令被告人向李家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2万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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