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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

来源:刘光瑞律师
发布时间:201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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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

作者:刘光瑞  时间:2014-04-17  

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

贪污罪定义与认定   贪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贪污罪量刑

贪污罪量刑标准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个人贪污数额,在单独犯罪中是指个人实际贪污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对组织、领导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而言,是指贪污犯罪集团的贪污总数额,对其他共同贪污犯罪的分子……

犯罪构成要件

贪污罪犯罪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本法第93条的规定,所谓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

贪污罪犯罪主观方面,贪污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贪污罪。其故意的具体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的行为会发生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放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

贪污罪犯罪客体,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在国有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侵吞本公司、企业的财物,当然属于信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股份制……

贪污罪犯罪客观方面,贪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

贪污是否构成贪污罪的界限,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因此,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

此罪与彼罪的区别

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区别

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区别   侵吞、窃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两者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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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刘光瑞
  • 执业律所:黑龙江省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大庆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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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2306*********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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