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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7-09 浏览量:0

  离婚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需要一方举证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法院才能对此判决离婚。离婚手续办理需要的材料有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

离婚一方坚决不同意

  一、离婚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离婚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只要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会判决离婚。法律快车提醒您,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二、离婚手续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三、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双方都去吗

  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双方都去,但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也可以不在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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