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涛律师

顾涛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公司企业,继承

134-8288-9649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9:00-21:00)
留言咨询

未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的三要素

来源:顾涛律师
发布时间:2024-07-02
人浏览

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必然意味着单位与劳动者不构成劳动关系,实务中一般参照以下三要素确认未签劳动合同情形下的劳动关系。


1.劳动关系的第一要素:主体资格:具有资质的用人单位和一个符合劳动法标准的劳动者之间。

拥有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是指社会中组织生产经营的,登记在案的被允许招用劳动力的社会组织。

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从十六周岁开始,到法定退休年龄结束。


2.劳动关系的第二要素:规章制度管理,劳动报酬和从属性质。

任何可以证明劳动者的确在人身上从属于用人单位的证据都可以证明人身从属性。例如,上下班时间的打卡记录能证明劳动者受到用人单位的工时制度管理;工牌、工装能够证明劳动者受到用人单位的着装要求管理;绩效考核能够证明完成劳动内容等等。

劳动报酬是证明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具有经济上的从属性的证据。如果能够证明是公司或者公司人员按月按量向劳动者发放工资,或者如果公司用在线平台转账时标注了“工资”的字样,那么这些记录都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


3.劳动关系的第三要素: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一般而言,如果劳动者可以证明自己的劳动确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劳动,且在劳动关系的履行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介入,那么不难证明劳动者的劳动的确是该用人单位的业务的组成部分,所以证明这第三要素的证据和证明第二要素的证据其实并无太大差别。

以上内容由顾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顾涛律师咨询。
顾涛律师
顾涛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2876人好评:1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中庚环球创意中心T1-801
134-8288-9649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顾涛
  • 执业律所:上海申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80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34-8288-9649
  • 地  址:
    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中庚环球创意中心T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