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来源:顾涛律师
发布时间: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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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直接向对方送交主张权利的文书,能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
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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