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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胁迫签订的协议合法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4-09-19 浏览量:0

一、被胁迫签订的协议合法吗

  在法律上并非自动合法。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被胁迫签订的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其合法性取决于受胁迫方是否选择行使撤销权:


  1.若受胁迫方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则该协议自始无效;


  2.若未申请撤销,则协议在法律上视为有效。


  二、胁迫签订的协议效力如何

  关于“胁迫签订的协议效力如何”的问题,关键在于胁迫行为对协议效力的影响。如上所述,胁迫签订的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其效力具有不确定性。


  1.在受胁迫方未行使撤销权之前,该协议在法律上仍被视为有效,双方需受其约束。


  2.一旦受胁迫方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撤销,并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撤销的,则该协议自始无效,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3.部分无效的协议并不必然导致整个协议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三、被胁迫签协议如何撤销

  重庆李锐律师提醒,针对“被胁迫签协议如何撤销”的问题,受胁迫方需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来行使撤销权。具体而言:


  1.受胁迫方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申请。


  2.在申请时,受胁迫方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胁迫事实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胁迫行为的证据、协议签订时的环境及条件等。


  3.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在接到申请后,将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并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是否撤销合同的裁决。


  (1)若裁决撤销合同,则该协议自始无效;


  (2)若未裁决撤销,则协议继续有效。


  4.撤销权的行使具有时间限制,超过法定期限未行使的,撤销权将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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