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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4-03-07 浏览量:0

一、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


  1.发包人应预留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的保证金;


  2.承包人履约后可申请返还;


  3.发包人需在14天内核实无异议后返还保证金,逾期将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总承包与分包单位间的保证金权利义务也需参照此办法执行。


  二、合同内容要点

  建筑工程质保金合同应明确包含:


  1.保证金的预留与返还方式;


  2.预留比例和期限;


  3.利息计付与计算方式;


  4..缺陷责任期限与计算;


  5.争议处理程序;


  6.缺陷索赔方式;


  7.逾期返还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责任。


  这些条款确保了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和运作透明、规范,有利于防范和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




  三、争议处理机制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上的争议,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这一机制为双方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指引,用于在出现分歧时解决问题,有助于保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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