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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怎么量刑?

家人涉嫌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被上海警方拘留,很多家属对于刑事案件流程不了解,盲目等待,错过取保的时间,可以了解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是指,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的; (三)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次数,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时考虑。
    
对于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黄金时间就是拘留的前37天时间,也就是1个月零7天。这个时间段有两次取保候审的机会。所以家属一定要抓住这两次机会,如果超过37天还没有被放出来,那么就意味着当事人逮捕了再想去争取取保候审,那么非常难。
    
所以刑事案件一定要及时的咨询律师,去了解相关的情况,不要盲目等待。毕竟律师介入也需要一定的时间,需要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所涉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承办警官以及检察官去沟通当事人的情况,为当事人辩护提交取保候审材料以及不予批捕意见,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
    
如果家人被上海警方拘留,建议家属可以先咨询律师,切勿盲目等待,有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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