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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生育能力,离婚时拒养人工授精所生儿子,法院这样判

来源:冯浩全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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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的吴某和谭某是一对夫妻,两人结婚多年一直没有生育子女,后经诊断是男方吴某因为先天因素不能生育。妻子谭某想要一个孩子,于是提出人工授精,在取得吴某同意后,于2011年4月通过人工的方式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合,吴某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随后,双方分居,儿子由谭某单独抚养。


2022年7月,吴某再次起诉离婚,同时表示拒绝抚养孩子。法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人工授精方式生育子女的,所生子女应当视为婚生子女。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儿子由谭某抚养,吴某支付抚养费。




·多知道点


人工授精所得子女,无血缘也构成子女关系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人民大学婚姻法学专家孙若军副教授表示,试管婴儿在我国目前是合法的。不管是使用丈夫的精液和妻子的卵子进行人工授精,还是使用第三人的精液或者卵子进行人工授精,在夫妻双方签订合同进行试管婴儿并成功后,两人便成为孩子法律上的父母,孩子由母亲孕育出生。


捐精人与孩子无任何法律关系


孙若军介绍,孩子出生后,其生物学上的父亲便与孩子之间没有包括抚养赡养继承等任何法律关系。在我国,捐精的情况信息均是保密的,孩子很可能一生都不知道自己的生物学父亲是谁。


在世界其他部分国家,存在让试管婴儿获得知情权的情况,即孩子到18岁以后,向孩子公布其生物学父亲的信息。


代孕不合法 夫妻不被法律认可


目前,国内还有一种“借腹生子”的情况,即夫妻借他人代孕产子,即夫妻俩的精子卵子借其他人子宫孕育并分娩子女。


据孙若军介绍,借腹生子目前属于违法,基于这种行为根本上不合法,因此借腹生子的夫妻不能属于孩子法律上的父母,一旦产生纠纷,孩子的生母才对孩子存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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