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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是什么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4-03 浏览量:0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的与子女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

  一、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本文详细讲述如何行使探望权和探望权的强制执行。

  二、离婚后探望权时间多久

  离婚后探望权的时间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由孩子的父母协商确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快车提醒您,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后探望权有限制吗

  离婚后探望权一般是没有限制的,除非是探视权人探望子女的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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