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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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坚决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应如何处理

来源:朱斌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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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一个婚姻关系中,一方坚决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这在实际生活中是一个常见的情况。对于如何处理这种情况,中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我国的婚委法体系,规定婚姻关系基于男女双方的自愿,因此,自由裁定离婚原则是我国离婚法体系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这个原则,坚决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完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法律规定。


其次,当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时,人民法院在接到诉讼后,首先会尝试进行调解。调解是我国离婚程序的必经环节,这体现了我国在处理离婚事宜时,始终倡导家庭和睦,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的原则和态度。在调解过程中,就会对双方的分歧进行详细的询问,并尝试引导双方找到解决问题的共识,以实现和解。


然而,调解并不能解决所有的情况。在夫妻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将会依法准予离婚。这是出于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同时也是对婚姻关系的实质性维护。感情确已破裂这一标准,并没有在法律中得到明确的定义,法院在判断时,会充分考虑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比如夫妻双方的行为、态度,连续分居的时间,以及对方改正错误的意愿和可能性等各种因素。


此外,我国民法明确规定了几种情况下,应当准予离婚。他们分别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些都是比较明显的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如果出现这些情况,法院就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一方坚决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并且,不论另一方是否同意,只要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当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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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朱斌
  • 执业律所:广东越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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