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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有力的时间观念——一个专业律师所必备的素质

作者:曾骥律师 发布时间:2023-07-25 浏览量:0

前不久,一个外地朋友问我,说自己最近委托律师在处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朋友自己开了家公司,委托了物流公司负责运输,而物流公司在办理海外转运的过程中迟迟没有得到提单,致使货物滞留,损失严重。

朋友说,已经委托律师起诉了,但是律师想追加航空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于是跟法院争取了很长时间,法院不同意追加,几个月就这样耗下来了。

我说,这个案子反映了行业的一个普遍现状——律师追求专业上的严谨,与当事人追求效率的需求不匹配。就我了解来看,案件涉及金额不大,以物流公司的偿债能力评估,不至于无法赔偿这笔费用,换成是我,会先以一个被告立案,等立案以后再考虑追加。

我们退一步考虑,即使这个案子只能写一个被告,如果原告希望最终的责任让航空公司来承担,也需要让物流公司先行赔付,他们才能以此向航空公司追偿。

法贵时效。实务中,时间观念对于律师而言,不仅仅是一个工作态度问题,还能体现一个律师运用时间差处理问题的能力。

一、一切以当事人需求为核心,打时间差有时会麻烦当事人,但追求效率更为重要。我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通常不会让当事人在证据目录上签字,而是在做好证据目录之前就写好起诉状,尽快发给当事人,在当事人签字盖章寄过来之前,自行做好证据材料,等起诉状寄回,迅速提交法院立案。

二、不要等到把所有问题搞清楚了再动笔写起诉状。我的领导曾经和我说,咱们现在做的是企业,做律师的,要体现专业性,要自己把所有该确定的事情一次性确定下来,再去向当事人落实,这样当事人会觉得不折腾。不得不说,这句话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但是我想,再有道理的话,也要懂得灵活运用。天下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我发现,在实务中,想在完成起诉状之前彻底搞明白所有案情的细节,很多时候几乎是不可能的。人人都有拖延症,当你畏惧事情的复杂性时,你的拖延症会蔓延到这个案子的办理中,最后一事无成。

因此,一定要尽快动笔,写起来。写的过程中,实在遇到问题,要及时向当事人核实,当事人一时不回复,先标注,跳过,写下一个问题,等回复了,再填上去。我还有一个习惯,诉讼请求,通常最后写,先写正文。

三、学会把时间推给当事人。办理一个案件,最花时间的工作,莫过于整理证据材料。如果整理证据的时间本来就很长,那么律师就要尽快列出材料清单,让当事人知道要提供哪些材料。律师忙起来,很多事是根本来不及做的,但是我会尽可能地将自己无法顾及的时间段交给当事人准备材料,这样一来二去,才能缩短案件办理的进度。

四、学会把时间推给法院。实务中,法院办理一个案件都是有较长周期的,而这个时候,律师基本做不了什么,只能等法院进度。如果办理一个案件,总觉得这个缺了,那个缺了,迟迟不去立案,最后即使立上案了,法院排庭也会晚到让你无法想象,当事人的利益会严重受损。立案也好,申请调查令,申请延期审理也好,很多时候,进入法院之前,事急从简,进入法院之后,事缓则圆。

最近有同行朋友说,他觉得做律师压力太大了,在考虑考公务员或者做法务。我深有体会。一个律师想赚钱,必然要多做案子,而忙碌的律师,我还真的从来没见过一个能在进度上让当事人满意的。

尽人事,听天命。该做的做好了,但要让自己长期在行业干下去,务必调整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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