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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旷工的员工申请仲裁,公司如何应对?劳动律师团队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量:0

劳动案件中经常是劳动者受到不平等待遇,但是个别案件中提出过分要求的劳动者其实也是存在的,这个时候用人单位就需要专业劳动团队的帮助了。

2020年,一家公司找到律师,说自己公司前阵子因为试用期考核不通过而辞退了一名员工,该员工随后提起了劳动仲裁。经过深入了解,原来该员工担任的是总裁助理的工作,我们都知道总裁助理岗位对工作能力是有一定要求的,而该员工在试用期就表现出沟通、组织、协调能力极差,导致其组织的工作会议出现严重差错;并且多次篡改高管考勤记录,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甚至还无故旷工14天之久。以上种种行为,导致公司不得不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而当公司想和平解决此事时,该员工竟然拒绝与公司沟通,不回复微信、不接听电话,迫使公司只得通过向其住处发送EMS信函的方式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很快,该员工即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的工资,甚至主张自己是提前转正,公司还应该支付工资差额,一系列操作真是让人瞠目结舌。开庭时,双方几经举证,最终劳动仲裁委员会仅支持了公司向该员工支付部分差额工资。

但该员工对此裁决很不满意,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仍然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以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的工资。甚至提出,自己处于哺乳期内,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事实上该员工怀孕是发生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此等无理要求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但是如果法院支持了这一诉求,公司就要支付仲裁和一审这近两年的工资,还要继续接纳这位试用不合格的员工,这对公司来说是万万不可接受的。

庭审辩论非常激烈,对方劳动者的律师也是劳动法专业内有名气的律师,还提交了一些类似的支持判例。劳动律师也是据理力争,并提交了新的证据。原来一审期间,劳动律师不辞辛劳,多方面巧妙取证,找到了新的证据证实该员工还在其他公司担任股东、监事的职务,这种情况下还一再要求继续在涉案公司任职总裁助理的工作,这么极力想留在涉案公司,很难不让人联想到该员工可能还有其他目的。这组新证据最终被法院全部采纳支持。法院依旧判决公司支付部分工资差额,而驳回了员工的其他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历经一年多时间,嘉传律师劳动团队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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