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合肥律师 > 安徽汇吉律所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机动车未过户发生事故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8-07 浏览量:0

  一、机动车未过户发生事故

  机动车未过户发生事故一般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买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车辆买卖从交付时起发生所有权转移的。买卖双方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也不影响买方因交付而取得车辆的所有权,但其不能对抗依登记而取得所有权的。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原登记所有人丧失了对机动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因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买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登记所有人不应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不过户怎么办

  卖车不过户存在诸多法律风险,为了明确法律权责,建议车主过户。具体过户流程如下:

  1.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需交验车主身份证。

  2.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

  三、机动车变更登记是过户吗

  机动车变更登记不能说是过户,其二者还是有区别的,车辆变更登记是变更车辆登记的信息,车辆的所有权未转移,车辆过户是将车辆的所有权属,变更为其他人的行为。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安徽汇吉律所律师

安徽汇吉律所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8:00-23:00

律所机构: 安徽汇吉律师事务所

400-606-2325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