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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享有任意撤销权吗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量:0

  一、赠与合同享有任意撤销权吗

  赠与合同一般是不享有任意撤销权。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申请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

  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6.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

  三、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区别是什么

  1.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与受赠人,而买卖合同的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

  2.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而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需要支付价款。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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