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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商检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来源:黄维宝律师
发布时间: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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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商检罪,是指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门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国家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是针对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的结果而言的,即行为人对这种结果应当预见但因自己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其有可能发生,但却轻信能够避免,从而发生了这种严重危害结果。至于逃避商检的行为本身,则是出于故意,即明知行为违法仍然决意为之。


  律师补充:


  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国家、单位或者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逃避商检的进出口货物货值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


  (三)导致病疫流行、灾害事故的;


  (四)多次逃避商检的;


  (五)引起国际经济贸易纠纷,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或者严重损害国家声誉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条 【逃避商检罪】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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