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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起诉第三者的返还财产

来源:郑思琪律师
发布时间: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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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可以起诉第三者的返还受赠与的财产?

广州黄埔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郑思琪律师解答:可以。如果发现配偶出轨,并且向第三者赠与财产的,原配可以起诉要求返还财产。如下列这个案件,原配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收到的赠与财产134015元。因原配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配偶赠与第三者人民币69015元。故判决第三者向原配返还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币69015元。


判决书节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规定,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上,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况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故原告要求被告谢某返还夫妻共同财产69015元主体适格且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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