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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继承案件:没有赡养过能代位继承吗?

来源:郑思琪律师
发布时间: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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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婚姻家事继承案件:没有赡养过能代位继承吗?

广州海珠区郑思琪律师解答:可以的。代位继承只是代位继承已故父亲或母亲本应该继承的份额,并不涉及赡养义务问题。


比如以下这个案例中,小王今年30岁,因为小王的父亲在2004年病故后,小王的爷爷就一直是小叔家赡养的。去年10月份,小王爷爷百年,老王家因为小王有没有继承权吵翻了天。小王的小叔认为,自己一直赡养老人应该多分,小王是老王家的长孙,也应该多分。自己唯一的妹妹已经嫁人多年了,也没有对父亲尽赡养义务,应该少分或不分。小王的姑姑认为,小王成年后一直没有赡养祖父,不应该分得遗产,老人家的遗产应该由自己跟哥哥平均分配继承。

各方争执不下,同意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法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小王作为代位继承人,并不考虑其是否有尽赡养义务,小王有权继承其父亲应该继承的那份遗产。对于小王的姑姑,虽然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但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来看,法定继承以均等继承为原则,对于尽到较多赡养义务的也只是规定“可以”多分,对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或者尽赡养义务较少的“可以”少分。因为,法院判决对小王的叔叔多分遗产,对小王的姑姑少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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