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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才可以强奸罪立案?

来源:郑思琪律师
发布时间: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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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思琪律师解答:使用暴力、胁迫等其他手段,导致妇女无法反抗,在违背妇女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实施性侵的,构成强奸罪。

一、对象:必须是妇女,包括幼女。强迫男性的,不构成强奸罪,应该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二、使用暴力手段:

对被害妇女采取打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反抗的手段。如果为了强奸实施的暴力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如果加重处罚。

三、使用胁迫的手段:

使受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不敢反抗的胁迫。但潜规则一般不认为不构成强奸罪。

四、其他手段:

需要跟暴力、胁迫有相同的危害程度。比如说:灌醉酒、使用药物进行麻醉、利用邪教进行精神控制,需要注意,即使女性自行陷入醉酒、昏迷等状态的,趁女性醉酒、昏迷期间实施性侵的,也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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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郑思琪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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