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思琪律师

郑思琪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继承,劳动纠纷,互联网纠纷,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征地拆迁

180-2452-1775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9:00-21:00)
留言咨询

离婚后一方补借条,由父母起诉还买房借款怎么办?

来源:郑思琪律师
发布时间:2024-02-15
人浏览


郑思琪律师解答:如没有充足证据证明当初表明是赠与不用还,则就要归还借款。如下面这个案件,就是这种情况,法院认为赠与关系的认定应十分慎重,需由主张是赠与的一方举证证明父母曾作出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如不能举证则应认定为借款。但在法院判决还款之前的利息,是不用还的。判决还款之后,要按年利率6%的标准支付利息。

 

判决书节选:

由于李某在借款发生时并没有出具借条给刘某,李某在2016713(离婚后)才在借款确认表中书面签字确认截至2015101,借款余额为531022.7,利息标准为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因李某书面确认的利息标准与其在原审庭审笔录中陈述的“银行同期同贷借款利率的标准”明显不同,且黎某否认该利息标准,故刘某与李某对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刘某主张的起诉前利息的请求,原审法院不予支持,刘某起诉后的利息,应当按照年利率6%计算。


以上内容由郑思琪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郑思琪律师咨询。
郑思琪律师
郑思琪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215人好评:68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180-2452-1775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郑思琪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16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80-2452-1775
  •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