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思琪律师

郑思琪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继承,劳动纠纷,互联网纠纷,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征地拆迁

180-2452-1775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9:00-21:00)
留言咨询

发现小孩不是自己亲生的怎么办?

来源:郑思琪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16
人浏览

无过错的夫妻一方发现子女非亲生,可以要求确认非亲子关系、返还抚养费、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郑思琪律师解答:如果离婚后发现婚姻存续期间生育的孩子非亲生,作为不知情而抚养非亲子的无过错方(一般是男方),可以起诉确认非亲子关系,并请求返还所支付抚养费、重新分配财产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比如最近网络上比较火的「结婚 16 年 3 娃非亲生」案的男方结婚16年,妻子生育了3个孩子,经DNA鉴定发现均不是亲生。按照法律规定,陈先生是有权请求法院确认非亲子关系、要求女方返还抚养费、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下为人民法院报案例,具有指导意义:

参考案例案情

李某、麻某于2005年开始同居,2007年4月15日生育女儿李小某,2010年1月14日登记结婚,2012年12月20日协议离婚,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公寓式住房一套及旅游车一辆归麻某所有,购房贷款24.3万元及其余债务10.1万元由麻某偿还,房屋产权25%赠与李小某;李小某由麻某抚养,李某按月支付抚养费700元。

2014年4月23日,李某与李小某做了亲子关系鉴定,经鉴定二人非亲生父女关系。李某认为麻某隐瞒李小某非李某亲生女儿的事实,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并重新分割财产,由麻某返还离婚前李某支付的抚养费6万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法院判决】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间应相互忠实。原判适用法律错误,依法予以撤销,判决李某与麻某2012年12月19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有关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的条款无效,由麻某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李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万元。



以上内容由郑思琪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郑思琪律师咨询。
郑思琪律师
郑思琪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215人好评:68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180-2452-1775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郑思琪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16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80-2452-1775
  •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