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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走私核材料罪的要件是什么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7-22 浏览量:0

  一、构成走私核材料罪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走私核材料罪的要件是:

  1.客体要件是国家对核材料的禁止进行户口制度;

  2.主体要件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或单位;

  3.客观要件是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核材料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4.主观要件是故意。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走私核材料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走私核材料罪的法律规定有:走私核材料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走私核材料罪

  三、走私核材料罪追诉时效

  《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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