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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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解除共同贷款离婚怎么解除共同贷款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4-05-27 浏览量:0
在离婚过程中,解除共同贷款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
1.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支付的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那么离婚后房屋应归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但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未还贷的部分由该方支付。
2.如果首付款是双方共同支付,并且婚后共同还贷,那么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未还贷部分应由双方协商处理,或由得到房屋方继续偿还。
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离婚时,对于贷款购买的房产的分割,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仍为其个人财产,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
2.如果配偶一方有证据证明其婚前也参与了购房出资,那么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应考虑对配偶方的补偿。
3.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离婚时该房产应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并由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