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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抚养权怎么判,对方是外国人离婚了孩子归谁?

作者:胡梦蝶律师 发布时间:2024-08-07 浏览量:0

       现在有不少的年轻人与外国人结婚的情况,但是涉外婚姻也难免会有离婚的。涉外离婚依然需要处理财产分割、离婚子女等问题,且由于涉及到另个一个国家,情况可能更为复杂。那么涉外子女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接下来由涉外离婚律师给大家介绍一下。

  1、一般对于8周岁以上有辨认能力的孩子,应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愿意随父母生活的意见。两岁以下的儿童一般与母亲一起生活。

  2、如果双方不能就涉外离婚所涉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我国父母一方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作出判决。

       3、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由于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解决的关键还在于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所以,如果中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的,其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纠纷如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以及父母探望权的相关事务都适用我国法律进行处理。

  其次,根据中国法律,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

  另外,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一般由国外一方抚养,如果相反在国内的也是一般由在国内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

       以上就是涉外离婚律师对于“涉外离婚抚养权怎么判,对方是外国人离婚了孩子归谁?”的介绍。涉外离婚的情形较为复杂,最好委托专业的婚姻律师办理,如果您有关于涉外离婚的疑问或者需要其他关于婚姻家事方面的法律帮助,可以拨打电话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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