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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网上追逃后自动投案还算自首吗

来源:朱丽霞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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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追逃的事情在这样一个信息发达的社会并不陌生。现在案件侦破率的提高,与网络的普及是分不开的。那么,一旦被列为网上追逃还能自首吗?

      答案是可以自首,在没有被公安机关抓获、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如果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在投案后做到如实供述的话,就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所以,对于真心投案自首的嫌疑人,法律的规定还是很宽泛的。认罪伏法,节省司法资源,政府是鼓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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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朱丽霞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210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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