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的这几点关键内容
取保候审,是刑事律师会见结束之后,确定下一步代理方案的首要任务。
定义上,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对于普通刑事案件来讲,取保候审有如下几点需要了解
1、最好请律师申请取保候审。
虽然,当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同胞兄弟姐妹等近亲属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但是聘请律师申请取保候审仍然是最好的选择。
因为,律师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且通过会见对案情了解的比较详细,在此基础上,可以更加有针对性的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并能把握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的时机。
2、了解具体怎样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具体向谁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书,根据案件处理阶段来定,侦查阶段(提交给公安)、审查起诉阶段(提交给检察院)、审判阶段(提交给法院)均可以。
3、当事人涉嫌的罪名如果属于严重暴力犯罪或者其他严重犯罪,原则上不会被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八十二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但是,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也不是绝对的。
4、不同阶段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的时间
侦查阶段,通常在拘留后的7日-30日之内,即最长拘留期限即将届满之前,此时提取保候审申请比较合适;
审查起诉阶段,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内,即拘留后的第31日-第165日之间,此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人民检察院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决定;
审判阶段,如果这个阶段存在新的证据或者情况发生变化,则可以适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5、 如取保候审成功,被取保候审人应该遵守哪些规定,违反了相关规定会有什么惩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做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如果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违背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首先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其次对于保证人可能会被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甚至要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