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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给我买了一套房,是我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作者:马政鹏律师 发布时间:2021-04-27 浏览量:0

房子,一直是中国的热门话题。房子,代表着安全感,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心才能安稳。一般情况下,结婚父母都希望儿女能够住上自己的房子,有了房子,他们能够安心点。如果婚后儿女还租房生活,父母会担心孩子居无定所、四处漂泊,所以很多有条件的父母都出资为儿女买房。但是现在的房价“水涨船高”,在有些城市房子的首付都需要上百万,于是很多年轻人选择先结婚,夫妻共同奋斗几年后,再买房。那么,婚后买的房子只写了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当事人咨询:


您好,我在和我闺蜜的聊天过程中得知,她老公在他们结婚7周年纪念日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只写了我闺蜜的名字,感谢她一直以来对家庭的照顾。闺蜜很开心的和我分享了这个消息,并且说这是她老公对她好的证明。我想知道,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呢?

明伦律师解惑:

您好,婚后买房写一方的名字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

如果一方用自己的婚前财产购买,房产证上的名字只写另一方名字的,房子是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子,但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明确约定的,则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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