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被拆迁人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来源:樊国华律师
发布时间: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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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类:
1. 房屋补偿款:支付给房屋所有权人,以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面积乘单价进行计算。
2. 周转补偿款:拆迁造成被拆迁人需要找地方临时居住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按月给补贴。
3. 奖励性补偿款:用于鼓励积极协助拆迁、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的被拆迁人。
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农村房屋拆迁的两种补偿方式:
1. 货币补偿:主要是补偿房产的评估价格;
2. 产权调换并补偿差价:被拆迁人取得调换产权房和房屋的评估价减去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的差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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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国华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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