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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违反了保密义务,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8-28 浏览量:0

基本案情:浙江温州法院审理一起劳动者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劳动者作为被告在约定的时间内无视保密协议离职后和朋友以其他名义开展同类型公司间接造成原公司损失122万元被告在原先公司承担过业务员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对产品的制作方法有一定的了解并掌握设备供销渠道客户名单等信息公司报案追究员工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行为,一审法院从劳动者身份所能获取的商业信息及劳动者离职后利用所知晓的信息另起炉灶等行为最终判决被告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宣判后被告提出上诉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点评: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被告作无罪辩解的既要注意审查商业秘密的成立及侵犯商业秘密的证据又要依法排除被告人取得商业秘密的合法来源形成指控犯罪的证据链对鉴定意见的审查必要时可聘请或者指派有专门知识的人辅助办案


饶婷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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