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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离婚损害赔偿标准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10-21 浏览量:0

  一、获得离婚损害赔偿标准

  获得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因人身权益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二、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事项

  1.因重婚而导致离婚的;

  2.因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

  3.因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

  4.因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时效的法律规定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单独提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之诉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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