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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无权处分行为

来源:钱志强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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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车租用者在一家汽车拍卖行将其租来的汽车出售。该汽车的所有者----某汽车服务公司欲从该车的善意购买者手中索回该车。那么请问买方是否要归还该车?

分析:汽车租用者不是汽车的所有权人,因此他出售汽车的行为是无权处分行为。根据英国法的规定,该行为的效果应是仅使买方获得该车的使用权,因此该车真正的所有权人有权从善意购买者手中索回该车。英国法还有例外做法:就是当该车或其他货物是善意第三者从公开市场上,在营业时间内购买的时候,法律认为购买者就获得了完全的所有权,而不认为该货物的出售者是无权处分人从而导致购买者无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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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钱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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