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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合同要解除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3-07 浏览量:0

导读:

无效的合同不需要解除的,无效合同本身是不存在任何的法律效力。无效合同成立要件是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一、无效的合同要解除吗

  无效的合同不需要解除。提醒您,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不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均属于无效合同。

  一般认为,合同只在依法成立生效后存在解除,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的保护,其是否解除均没有法律效应,不必额外进行解除。

  二、无效合同成立要件

  1.合同的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因此无效的合同;

  3.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请求的,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损害国家利益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付廷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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