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一般会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为期1-5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非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不愿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此时如果员工离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吗?

一、公司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仅与员工签订过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同意续签的,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已经与员工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合同到期时,员工可以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如果公司拒绝续签,则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在计算方式上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二、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合同约定的各种待遇条件,提出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那么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降低了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待遇条件(如降薪等),员工因此拒绝续签的,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已经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员工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要降低员工的待遇才同意续签,此时员工依然可以拒绝续签,公司需要向其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您的权益,我的责任。若您后续需要法律服务的话,可以联系吴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