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中,公司会自行制定一些用工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但是却并没有让员工签字。那么当员工和公司产生纠纷时,这些规章制度能否对员工发生效力呢?公司能否因为员工违反了规章制度而对其进行降薪、调岗、辞退等管理呢?

一、规章制度的程序必须合法。

公司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除此之外,公司还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公司主张员工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将其辞退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然而,如果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未经过民主程序、未告知劳动者,那么在劳动仲裁时,这些规章制度大概率无法成为公司方有效的证据,从而增加公司败诉的风险

二、需要员工签字表示知悉、认可。

在实践中,判断公司是否将规章制度告知了劳动者,一般是依据员工是否在规章制度上签字,以表示知悉、认可。如果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的内容、程序不合法,或者员工没有在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管理规定上签字,那么公司依据该规章制度辞退员工时,大概率构成违法辞退,需要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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