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敏律师

刘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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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误工没有纳税证明怎么办

来源:刘艳敏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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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下班的过程中,如果发生车祸的话,对于员工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因为发生车祸往往会导致当天不能够去上班,那么如果因为车祸导致没有上班,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带来车祸误工没有纳税证明怎么办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车祸误工没有纳税证明怎么办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索赔误工费应收集、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

  1、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从业许可证证书;

  2、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3、事故前及事故发生后的工资表、或者银行代为发放工资的流水证明;

  4、误工证明;

  5、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6、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7、专业技术人员应有从业证书或者执业证书,例如:医师证、教师证、会计证、电工证、特约维修技师证书等;

  8、缴纳社保的证明或者明细单;

  9、居委会证明;

  10、承包合同及施工合同;

  11、其他。


  二、误工费的注意事项

  1、定残日之前是误工,应计为误工费,定残日之后,属于残疾赔偿金。

  2、如受害人系没有收入的人员比如家庭主妇,可以参照一般家庭服务人员或者护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赔偿。因为,家庭主妇在照顾家庭等方面的劳动也是有价值的,只不过这种劳动的价值是隐性的而已。

  3、受害人有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适当赔偿;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如果其从事的第二职业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反之如果不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则不应予以支持。

  4、如果误工时间内包含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仍应计算在误工时间内,不能因系节假日而扣减赔偿数额。

  5、不予赔偿的情况: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未减少收入的,不予赔偿。比如,放暑假的教师在放假期间遭遇车祸受伤,工资照发,如赔偿,则与填补受害人实际损失原则相悖。当然如果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除了正常工资外还应该获得的其他收入,因事故不能获得的,应予赔偿。

  三、误工费的期限从何时算起

  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车祸误工没有纳税证明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如果因为车祸没有去上班的话,那么要根据相关的公司规定来处理。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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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敏律师
刘艳敏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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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75号2门1-3楼(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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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刘艳敏
  • 执业律所: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210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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