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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权财产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10-22 浏览量:0
民事侵权财产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被侵权遭受的财产损害,由侵权人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的金额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民事侵权承担责任的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
侵权责任的法定免责事由包括有:不可抗力、紧急避险、正当防卫等多种情形。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紧急避险中的危险若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