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锇律师
139-4706-2433
内蒙古春锇律师事务所
11507*********288
673124768@qq.com
扎兰屯市秀水华庭二期东侧门市面朝大坝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
非法用工单位职工工作时受伤谁来维护权益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7-09 浏览量:0
在非法用工单位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通过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非法用工的认定是:属于无营业执照、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且招用劳动者的,或者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劳动者的。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对于非法用工的行为,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举报,也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全国统一电话12333投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