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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仲裁时效一年是怎么算的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6-11 浏览量:0

  一、劳动仲裁的仲裁时效一年是怎么算的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一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仲裁时效是否存在中断或者中止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仲裁时效是存在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形的。

  1.劳动争议该仲裁时效可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形可以中断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1)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如向对方当事人发放律师函等方式;

  (2)当事人一方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调解或者仲裁请求等;

  (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但需注意无论是因哪种方式中断时效,都需要留存相应举动的证据,否则无法认定中断。

  2.该仲裁时效可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27条第3款的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同样,中止也需要请求方提出相应证据证明中止事项的发生。

  三、劳动仲裁过了一年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但即使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劳动者也能维权。超过仲裁时效只是表明了劳动者失去了“胜裁权”,不能通过仲裁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有“胜诉权”——即便超过仲裁的法定时效,劳动者也能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通过诉讼程序,一般劳动权利的诉讼时效就延长至两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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