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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6-04 浏览量:0

  一、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1.签订合同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合同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此时需要转让方提供已经走完的审批流程文件,否则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也无法实际履行。

  4.明晰股权结构

  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二、股权转让协议是什么

  股权转让协议是指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订的,约定在股权转让中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由于股权转让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法律行为,涉及的法律关系多,为了避免转让方与受让方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一般都需要签署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在股权转让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有些地方还要求股权转让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或者鉴证,才可以作为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依据。

  三、股权转让无效的几个常见情况

  法律快车提醒您,确认股权转让无效的几种常见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转让的;

  2.侵害其他股东有效认购权的;

  3.转让程序、形式、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转让股权的;

  5.其他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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